为继续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十八大”前后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7月17日,省政府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汇报会在省局宣教中心举行。省政府副秘书长于万魁、省安监局领导刘宝玲、陈强、刘春增、郭来庄、赵长进、程文科、武志新、张江河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安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宝玲主持,11个督导组分别就对各设区市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上,于万魁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在省级层面要特别注意把握重点、综合协调、研究政策、推动落实。要加强与基层工作的结合;要将执法检查与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行为;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安全生产数据库,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效性。
针对我省地理面积大、企事业单位众多的特点,于万魁指出,必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组织县、乡两级政府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市级政府组织复查,省政府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有目的的抽查。另外,要根据各设区市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要利用基层政府熟知企事业单位情况的优点,强化基层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工作。
刘宝玲充分肯定了此次省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他指出,此次督导检查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一)高度重视,准备充分。为了全面掌握我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全面推动,促进落实,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冀政办传〔2012〕69号)要求组织了这次督导检查活动,为使这次活动能够收到实效,安委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督导方案,提出了明确的督导要求,对参督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组织严密,行动迅速。这次督导活动共从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了11个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副厅级干部带队,每组配2-3名业务骨干及一名随队记者,各组在培训的基础上通过与被督导市的沟通,制定了详细的督导方案和日程安排。为配合好北戴河暑期工作,秦、唐、廊三个督导组的工作于6月27日即开始进行,其他8个督导组也认真准备,迅速行动,从7月2日到7月13日进行了为期12天的全面督导检查。
(三)督查认真,作风扎实。本次督导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督查组在严格按督导方案要求的规定动作进行的同时,又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了听、看、查、访、问、谈等方式,开展了认真督查。各组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看现场相结合,查政府与查企业相结合,集中查与分散查相结合,普遍差与重点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查官方与访民间相结合。所有的督查人员顶烈日、冒酷暑,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督查,克服重重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被抽调的11名副厅级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原单位工作也很繁忙的情况下,无一人请假,始终坚持在督查第一线,以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带领本组人员认真地完成了督导检查任务。
(四)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本次督导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通过督导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推动“打非治违”精神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督导组重点督导检查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发挥监管责任的情况、履行“打非治违”责任的情况以及“打非治违”精神在企事业单位的落实情况、企业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特别是对各企事业单位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追踪督查。通过督导促进了“两个责任”,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使各企事业单位“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守土有责”的意识得到了强化。
(五)推动有力,效果明显。在督导最初阶段,各组均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上热下冷、会来会去、文来文往、“打非治违”压力层层递减、“末梢神经麻痹”等问题非常严重,各组都及时采取了不同方式纠正,有的召开座谈会,有的召开再动员大会,有的约谈当地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有的对反面典型曝光、通报批评,收到了极好效果。为了使安委办能够及时掌握督导工作动态,各组每天都报送督查简报,交流、汇总情况,期间共编写各种简报110余篇。省安委办根据各组反馈的情况及时起草并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紧急通知》,还转发了秦皇岛座谈会有关情况,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再宣传、再动员、再掀“打非治违”新高潮。
刘宝玲指出,这次督导检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宣传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精神以及工作的部署、方案和重点;调动了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打非治违”精神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了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更全面、更真实地掌握了基层安全生产特别是“打非治违”工作的现状。督导检查中发现了一批好的典型、好的做法以及下一阶段工作中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同时,也为基层干部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业务水平等方面做了示范,特别是推动了基层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企业标准化建设方面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督导检查也为执法检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推动了执法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刘宝玲强调,这次督导检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安委办要对督导检查工作认真总结,要对各设区市、县(市、区)、乡及各企事业单位“打非治违”的工作进行总结,科学分析,归纳提炼,完善提高。要把这些成果转化成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打非治违”工作的具体措施、具体制度、具体重点和具体方向,促进下一步工作落实,确保落实省委提出的“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目标,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刘宝玲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开展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目前,全省共组织各类检查组34095个,组织检查人员294800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57073处,全省共发现隐患和问题174758条,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建设的企业4299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职业资格证4620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868家,共处罚款11153万。其中省安监局组织执法队41个,执法队员121名,共检查企事业单位778家,发现隐患和问题4415条,直接罚款2000多万,责令罚款733万。这些数字体现了督导工作以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十分必要性。在目前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工作要求非常严格的情况下,要实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能出”的目标,必须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是保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法,下一步要不断地改进督导检查方法,开展好以部门为主的重点督查和安委办组织的抽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
刘宝玲说,通过督导检查全面掌握了基层的实际情况,各级各部门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认识到位,领导重视,安排周密,行动迅速,“打非治违”精神得到了初步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是工作的主流。但同时也发现了在基层“打非治违”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一些地区和部门没有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精神传达贯彻到企事业单位;有些安委会成员单位认为“打非治违”工作与本部门、本系统无关,没有积极开展和“打非治违”相关的工作,还有的部门工作一般化;有些企事业单位没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或者开展了也只是流于形式。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打非治违”的效果。特别是各级政府对“打非”责任的履行有待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上有盲区、盲点,没有很好地发挥企事业单位“治违”的主体作用,“政府急,部门慢,企事业单位更是一般般”的现象严重,下一阶段要坚决纠正。
刘宝玲最后再次强调,各级政府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恪尽职守,一往直前,以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再上新台阶,创造一流新业绩,确保实现省委提出的“大事不出,小事也不能出”的目标,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安全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