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4—2013年全省非煤矿山生产
2014-05-15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省属企业:
为达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开展各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目的,省局对2004—2013年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形成了《2004—2013年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报告》,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报告分析的规律和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事故情况合理确定本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并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攻坚克难工作;二是特别要在汛期和年底前后,组织和指导各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开展专项督导和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三是严格执行非煤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制度,未经当地安监部门验收合格的,要协调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向生产系统供电、不得供火工品;四是以纠正和杜绝“三违”为重点,加强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现职工教育培训走过场、走形式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按上限给予行政处罚,并由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企业进行补课。
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保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