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监局,定州市、辛集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局长令第68号)要求,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粉尘涉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期间,全省所有粉尘涉爆企业都要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对本企业进行一次专项评价评估。
为有序开展这项工作,保证技术服务质量,各地技术服务机构原则上在本地开展工作,同时抽调数量最多的石家庄市部分服务机构到机构数量少、粉尘涉爆隐患排查任务重的地区进行隐患排查评价评估。
现将任务分解表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评价评估工作。
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及定州市、辛集市安监局结合本辖区粉尘涉爆企业情况,将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企业,确保粉尘涉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